购买到价值不足50元的过期食品,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最低1000元赔偿,这是《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标准。无论食品价格多低,商家均需承担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赔偿,且金额不足1000元时按1000元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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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 退一赔十:若购买30元过期食品,商家需退还30元并赔偿300元(10倍),但因不足1000元,最终按1000元赔付。
- 损失三倍:若因食用过期食品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可要求三倍损失赔偿,同样适用1000元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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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 保留购物小票、过期食品包装(或拍照记录生产日期)、医疗记录(如有健康损害)等,作为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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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 协商优先:直接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并索赔;
- 投诉举报:协商失败可向12315、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
- 法律诉讼:商家拒不赔偿时,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及合理**费用(如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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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责任
即使非故意销售过期食品,商家仍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至10万元)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提示:消费者应积极**,但避免大量购买索赔(可能被认定为牟利)。商家需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商品,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