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通常依据项目预算金额、评审时长及履职评价综合计算,普遍采用“基础费+绩效”模式,单日上限多为1000元/人,并明确支付主体与时效要求。
- 基础费与项目预算挂钩:预算500万元以下项目基础费多为100-150元/人,3000万元以上可达250元/人,部分地区按半天或全天划分(如4小时内300元,8小时内500元)。
- 绩效按供应商数量计算:每通过一家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额外支付50元,部分省份对评审组长加付100元。
- 超时费用累进增加:超6小时后每小时加付50元,不足半小时不计,如黑龙江规定单日最高1000元,上海延期每小时加100元。
- 误工与特殊情况补偿:因项目取消或回避未评审的支付100-200元交通费;废标项目按2小时内300元、未评审即终止的100-200元发放。
- 履职评价影响报酬:评价等级为“A”的专家可额外获得100元基础费,如黑龙江;部分地区对迟到或未履职扣减费用。
提示:劳务费需在评审结束后15-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中央单位执行属地标准,具体细则可查询当地财政部门的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