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物业对装修押金的规定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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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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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条:业主装修需提前告知物业,物业不得以押金名义变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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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条:业主装修应告知物业,物业需提供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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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 第945条:物业无权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若已收取需全额退还并支付利息。
二、合法收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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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同意 :需经双过半数业主表决通过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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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 :需在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并经住建部门备案。
三、违规操作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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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擅自收费属于违规,业主可要求退还押金及利息,法院支持此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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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将押金转为管理费或超出指导价收费同样违法。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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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前应与物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费用标准及退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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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物业强制收费,可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