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解放战争时期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核心内容包括废除地主土地所有权、实行“耕者有其田”、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直接推动了解放区1.6亿农民获得土地,为解放战争胜利奠定物质与群众基础。
- 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没收地主土地、祠堂庙宇等公地,彻底铲除延续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 “耕者有其田”原则:土地按乡村人口统一平均分配,不分男女老幼,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确保农民平等获得土地所有权,并颁发土地所有证保障权益。
- 解放战争的关键支撑:土改激发农民革命热情,翻身农民踊跃参军、支援前线,约200万国民党士兵因家乡分地倒戈,加速了战争胜利进程。
- 历史意义与延续影响:大纲纠正了此前土改的不彻底性,成为新中国土地立法的蓝本,其“平分土地”理念为1950年《土地改革法》提供了直接经验。
《中国土地法大纲》以彻底的土地革命重塑了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不仅解放了生产力,更以“民心所向”证明了土地改革对政权更迭的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