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核心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合法情形、程序及经济补偿标准。 关键亮点包括:协商一致解除的灵活性、劳动者单方解除的预告期与即时解除权、用人单位合法解除的过错与非过错分类,以及经济补偿的法定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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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双方可自愿达成解除协议,若由用人单位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则无需补偿。这一条款体现了劳动关系的平等性,但需注意协议书面化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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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单方解除:
- 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即可离职,无需理由。
- 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欠薪、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并索要补偿,甚至无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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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
- 过错性解除:如员工严重违纪、欺诈入职等,单位可立即解雇且不支付补偿。
- 非过错性解除:包括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无法返岗等,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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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计算:按劳动者工作年限和月工资(税前应得收入)分段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高收入者补偿金额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三倍。
提示:解除劳动合同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留书面证据。劳动者应核对补偿金额,用人单位则需避免违法解除导致的赔偿风险。遇到复杂情形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