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36号
探亲假的国家文件依据为《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36号),该文件是现行探亲假政策的法定依据。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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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探亲假政策由国务院于1981年发布,明确规定了职工探亲的条件、假期时长及待遇,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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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类型及条件
- 探望配偶 :每年一次,30天假期,需满足与配偶不住且公休日无法团聚的条件。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 :每年一次,20天假期;也可协商2年一次,共45天。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 :每4年一次,20天假期,需同时满足与父母均不住且公休日无法团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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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包含范围
所有假期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且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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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及兄弟姐妹;学徒、见习生等非正式职工不享受该待遇。
总结 :当前探亲假政策以1981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发36号文件为依据,具体执行以单位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