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主要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关键亮点包括: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10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长度与合同期限挂钩,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支付赔偿金。企业需根据用工需求合法约定合同期限,避免法律风险。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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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1-3年。特殊情况下可签更长期限,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签,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明确终止时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签订:-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无重大过失;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已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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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适用于项目制、季节性用工等,任务完成即合同终止。此类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且需明确任务验收标准。 -
试用期限制
- 合同期限<3个月或以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3个月≤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 1年≤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 合同期限≥3年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
总结提示
用人单位应合理选择合同类型,避免超期试用或违规续签。劳动者需留意合同条款,尤其是试用期和续签权利,必要时可依法主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