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坏账处理的核心规定包括:严格内部程序、依法确认损失、账销案存追索权保留、税务合规申报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企业需通过审计、法律意见等流程确认坏账,逾期3年款项需保留追索权,同时需在财报中披露,并遵循税法进行核算与申报。
- 内部处理程序:企业需由责任部门取证并提出报告,经审计部门追责、财务部门审核后提交管理层审定。涉及诉讼的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程序合规。
- 损失确认条件:债务人破产、死亡或失踪且无继承人、法院裁定无法执行、逾期3年且无业务往来等情形可作为坏账损失,需取得相关法律或证明文件。
- 账销案存与追索权:逾期3年的坏账需账销案存,保留追索权,或移交专门机构管理。企业重组时涉及核销所有者权益的,需履行国资或公司章程手续。
- 税务与会计处理:坏账损失需向税务机关申报,按会计制度核算。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但税法规定不得超过应收账款余额的5‰,且关联方往来不得计提。
- 责任与监管:恶意经营、关联交易转移资产等导致坏账的,需追究责任;财政及国资部门有权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企业坏账处理需兼顾法律、财务与税务要求,定期清查并优化内控,避免资产流失风险。若流程不明确,建议咨询专业机构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