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的确认条件主要包括:债务人破产或死亡导致无法偿还、债务逾期超合理期限(通常3年以上)、债务人明确表示无法履行义务,以及存在其他确凿证据表明款项无法收回。 这些条件需同时满足会计谨慎性原则和税法规定,企业需通过计提坏账准备降低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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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实条件
当债务人被法院宣告破产、死亡且无遗产清偿,或法院裁定债务免除时,可直接确认坏账。例如企业持有破产清算通知书即可核销应收款项。 -
时间逾期条件
国内通常以3年(36个月)为逾期标准,若债务逾期且无积极催收证据,可认定为坏账。特殊行业(如金融)可能缩短至1年。 -
债务人主观条件
债务人书面声明放弃偿还(如签署债务豁免协议),或通过失联、转移资产等行为表明无还款意愿,企业可结合催收记录确认坏账。 -
客观证据条件
需提供第三方证明(如征信报告、财产查册记录)、持续催收凭证(邮件/律师函)等,证明已采取必要措施仍无法收回款项。
企业应定期评估应收账款风险,通过账龄分析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需注意:税务核销需额外提供专项报告等资料,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