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税法规定, 坏账准备的计提无需在税务机关备案 ,但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需进行税前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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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环节无需备案
企业可自行确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方法、范围及比例,经内部审批后执行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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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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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金中, 不超过应收账款余额5‰的部分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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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生坏账时,需在税前清单申报中列支相关损失,但无需额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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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若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需在财务报告中备置备抵账户明细,供投资者查阅。
总结 :企业仅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将坏账准备金及实际损失情况在税前申报中体现,无需单独向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