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消防设备配置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核心标准包括: 自动灭火系统(厨房区域强制安装)、火灾报警装置、消火栓/灭火器(每50㎡至少1具)、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且设备需定期维保并留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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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灭火系统:厨房操作间必须安装灶台专用自动灭火装置,覆盖油锅、排烟罩及烟道,灭火剂喷射时间≥10秒,系统联动切断燃气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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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设备:食堂大厅及后厨需设置感温/感烟探测器,报警主机与消防控制室联网,声光报警器安装高度≤2.2米,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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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材配置:按A类(固体火灾)、F类(烹饪油脂)火灾类型配备,每50平方米至少1具4kg干粉灭火器,厨房增配灭火毯(每灶位1张),存放位置距地面≤1.5米且明显易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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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与应急设施:安全出口宽度≥1.4米,疏散通道禁止堆放杂物;应急照明持续供电≥30分钟,疏散指示标志间距≤20米,箭头指向最近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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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维护:每月检查灭火器压力表、喷头堵塞情况,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自动灭火系统,维保记录保存至少3年备查。
食堂消防设备配置需动态适配实际用餐人数与厨房规模,重点防范油火与电气火灾,任何改造或扩容后必须重新评估消防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