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 不可以 补学。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自2024年开始,会计人员要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过期不再给予办理补学手续。
具体到各地区,以下是一些明确不能补学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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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2024年开始,会计人员要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过期不再给予办理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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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自2024年起不再提供补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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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4年6月30日之后不再开展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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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不再安排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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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不能在次年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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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且为近年来连续记录。
因此,建议会计人员按时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以免影响后续的职称评审、聘用以及考核、评先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