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环保设施标准是确保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核心要求包括粪污处理系统达标率100%、臭气排放浓度限值20(无量纲)、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具体标准涵盖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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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处理设施
- 必须配备防渗漏的沼气池或氧化塘,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 固体粪便堆肥场需硬化地面并加盖防雨棚
- 液体粪污贮存池容量≥60天产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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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系统
- 封闭式圈舍需安装生物滤池除臭装置
- 通风系统应设置粉尘过滤网
- 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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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动物处理
- 配置专用冷库暂存设施
- 优先采用高温化制或焚烧处理工艺
- 严禁露天堆放和随意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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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要求
- 场区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流
- 消毒废水需经专业处理后方可排放
- 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并保存3年以上
建议养殖场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自查,新改扩建项目必须通过环评验收。通过标准化建设,可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