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保异地结算政策已实现全国统一,覆盖住院、门诊及慢特病费用,具体如下:
一、政策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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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所有参保人员(含异地退休、务工、灵活就业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均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按就医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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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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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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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需提前在参保地备案病种(如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10类),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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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与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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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如退休、工作、生活)或临时外出就医(转诊、急诊等)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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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长期居住备案原则上长期有效,临时备案不超过6个月。
三、结算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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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要求 :需选择开通“跨省联网”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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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处理 :突发疾病急诊抢救无需提前备案,出院前补办手续即可结算,急诊结算率提升至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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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差异 :住院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分别结算(如药品目录、报销比例),门诊慢特病需参保地确认开通范围。
四、覆盖医疗机构
截至2025年5月,全国已有83,000家医疗机构接入跨省结算系统,覆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
五、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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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致性 :通过全国统一结算平台,消除地区差异,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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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升级 :简化备案流程,提高结算效率,减少患者垫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