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土地承包权到期是否收回,取决于土地类型和家庭承包情况:若为家庭承包地,承包期内其他成员可继续耕种;若为其他类型承包地(如五保户地、个人承包地),到期后村集体有权收回。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内某一成员去世不影响承包关系,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经营,直到本轮承包期结束(通常为30年)。若整户消亡(无继承人),村集体可提前收回土地。对于五保户、以个人名义承包的林地或四荒地等特殊情形,承包权随承包人去世终止,到期后村集体直接收回。
土地承包到期后,村集体需依法重新分配或调整。家庭成员可优先续包,但需符合当地政策(如户籍在村、继续务农等)。若土地被征收或规划变更,补偿款由现有承包人领取。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土地承包政策,必要时与村委会协商续包或流转事宜,确保土地权益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