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后,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补办机构
需向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提出申请,由其审核后报原发证机关办理。
二、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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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准备申请书、村内公告声明等材料,向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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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声明
在县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声明证件遗失或灭失,同时需在村内公示七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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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与补发
乡(镇)经管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原发证机关(如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补发手续。补发时需在原证上注明“换发”或“补发”字样。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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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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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公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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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申请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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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盖章的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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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需在证件遗失或灭失后及时申请,避免影响土地权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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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补发证书仅收取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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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若无法及时补发,可先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土地权属,作为临时证明使用。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