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表的账面数额应严格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填写,确保与财务系统数据一致。 关键要点包括:①以原值为准(不含折旧)、②区分已入账/未入账资产、③跨期资产需备注、④账面数不可人为修改。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1. 账面数额的数据来源
- 直接取自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财务系统的“原值”栏,不可使用净值或评估值。
- 若资产已采购但发票未到(未入账),需单独列示并标注“暂估入库”。
2. 常见填写误区
- 错误做法:按盘点现场实物价值填写(如市场价)、混入折旧金额、遗漏已报废未销账资产。
- 正确操作:账面数仅反映财务账面记录,实物与账面的差异在“盘点结果”栏另行列明。
3. 特殊情况处理
- 跨年度资产:如2024年12月购入但2025年1月入账,需在备注栏说明“所属期差异”。
- 拆分/合并资产:按拆分前的原始账面值填写,并附变更说明。
4. 数据一致性核查
- 与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科目总额核对,分项相加应等于总账金额。
- 电子表格需设置公式自动校验,避免手动输入错误。
提示:账面数额是盘点基准线,填写时需“账实分离”。若发现账实不符,应在盘点表外另附差异说明,而非直接修改账面数。定期与财务部门协同复核可减少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