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有机会获得奖励。
一、举报范围及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重大事故隐患:包括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故障、防护用品缺失、危险物品管理不当等。
- 严重违法行为:包括无证经营、超范围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
- 瞒报谎报事故:包括隐瞒事故发生、谎报事故性质及伤亡人数等。
二、举报方式及电话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 电话举报:拨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12350,该电话为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全天24小时受理。
- 来信来访: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邮寄书面举报材料或当面举报。
- 网络举报:通过电子邮件、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举报。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
根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核查属实,且对事故预防或查处起到重要作用的,将根据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 一般事故隐患:奖励金额一般为500元至1000元。
- 重大事故隐患:奖励金额一般为1000元至1万元。
-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奖励金额一般为1万元以上。
奖励资金由当地财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发放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
- 保密原则: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 安全保障: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实名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实情况和发放奖励。
总结
通过电话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是每个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贡献力量。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