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绩效报销需遵循严格流程与比例限制,结项前最多支取40%,结项后发放60%,且需提交详细审批表及经费使用证明。
科研绩效报销的核心步骤包括:准备《绩效费发放审批表》,明确项目名称、绩效总额、本次发放比例及人员信息,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单位审核,再报校地合作处审批;按比例支取,结项前不得超过总额40%,剩余60%在结项后发放;提交财务审核,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核对经费预算与支出记录,确保符合项目合同及管理规定;税务合规性核查,部分情况下需提供收款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信息,确保合法合规。横向课题的绩效支取可简化流程,仅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但须在预算范围内操作。
报销过程中需注意:绩效费应专款专用,不得超范围或拆分发放;劳务费与绩效费不可重复申报;所有报销材料需保留原件备查;若涉及校外人员,须提前录入个人信息至劳酬系统。合理规划绩效支取比例,避免因超支或程序疏漏导致报销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