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1. 完善慈善功能的新定位
- 明确党对慈善事业的领导:新增规定“慈善工作坚持中国***的领导”,确保慈善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 加强政府对慈善工作的组织协调:新增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事业的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强化政府统筹协调职责。
- 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发布制度:修改为“国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2. 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
- 新设“应急慈善”专章:系统规范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慈善活动,强化政府领导、指导应急慈善活动的责任。
- 完善网络慈善有关规定:适应互联网募捐发展,明确要求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展示、捐赠支付等服务。
3. 优化慈善促进新措施
- 强化政府及其部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政策和措施。
- 完善有关优惠政策的规定:明确国家对慈善事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重大国家战略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优惠政策。
- 优化慈善组织认定程序:降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年限要求,激发慈善组织活力。
-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社区慈善事业,鼓励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4. 健全慈善监管新机制
- 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慈善信托受托人信用记录制度:对涉嫌违法的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约谈。
- 加大对违法行为惩罚力度:强化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法律责任。
5. 充实慈善信托新制度
- 明确慈善信托受益人的确定原则:确保慈善信托财产用于慈善目的。
- 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等标准:确保慈善信托的规范运行。
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通过完善慈善功能定位、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优化慈善促进措施、健全慈善监管机制、充实慈善信托制度,为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