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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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税收优惠政策
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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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慈善活动范围
将特殊优惠政策从“扶贫济困”拓展至“扶贫济困、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参与重大国家战略”等领域(第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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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信用监管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需建立慈善组织及负责人、慈善信托受托人信用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第一百零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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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国际交流合作
新增国家鼓励开展慈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内容(第一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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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职责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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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县级以上政府统筹协调慈善事业发展职责(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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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开募捐、应急慈善、个人求助行为规范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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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修订依据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