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成立业委会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 入住率达标: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30%,或交付满3年;部分城市要求入住率达50%以上。
- 程序合法:需由建设单位或5名以上业主联名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后成立筹备组,公示文件并召开业主大会。
- 区域合规:单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交付面积超50%,或首套交付满两年(部分地区要求20%以上交付面积)。
分点展开:
- 申请与筹备: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指导成立筹备组,成员需含业主代表(占比过半)、街道办等,3个月内完成大会筹备。
- 文件公示:筹备组需起草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公示7日并征集意见,同步审核业委会候选人资格。
- 大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需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双过半业主参与,表决事项需获双过半同意。
总结提示:具体条件因地方条例略有差异,建议业主提前查阅当地物业管理规定,确保流程合规性。推动过程中保持透明沟通,避免程序瑕疵延误成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