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频次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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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应当至少每 半年 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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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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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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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作为特殊单位,通常每半年或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部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以上要求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四十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