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频次如下: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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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频次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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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7条及《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二、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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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频次 :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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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若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或特殊风险,可适当增加演练次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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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如单位规模、人员流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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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专职消防队对灭火演练的频次要求更高(每年不少于二次)。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法规文件及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