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演练的频率及要求如下: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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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频率
至少每 半年 进行一次消防演练,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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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内容
包括组织机构(如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等)、报警接警程序、应急疏散措施及初起火灾扑救等。
二、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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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频率
至少每 年 组织一次演练,参照制定应急方案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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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要求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需每季度进行防火检查,其他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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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前需设置明显标识并告知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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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应注重实战性,及时总结经验优化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