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盖章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取决于签字人的权限和合同履行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二者具其一即可。若签字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即使未盖章,合同仍有效;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如付款、发货),即使未签字盖章,合同也成立。但当事人特别约定“需签字并盖章”的除外。
-
签字与盖章的法律地位等同
法律明确规定合同成立只需签字“或”盖章,未强制要求同时具备。例如,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即视为公司行为,无需额外盖章。 -
签字人权限是关键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直接代表公司,合同有效。
- 普通员工签字:需证明其有代理权,否则可能无效。
- 电子签名:符合《电子签名法》的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效力相同。
-
实际履行可补正形式瑕疵
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如付款、交货),另一方接受的,即使合同未签字盖章,仍视为成立。例如,供货后对方部分付款,法院会认定合同有效。 -
例外情形需注意
- 特别约定:若合同明确要求“签字并盖章”,则缺一不可。
- 虚假印章或越权签字:若盖章为假或签字人无权限,合同可能无效。
签订合建议明确签字人身份及权限,保留履行证据(如转账记录、交货单),并优先采用“签字+盖章”双重确认以减少纠纷。电子合同需确保签名符合法定可靠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