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存在欺诈或胁迫、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以及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这些情形直接导致协议丧失法律效力,需在签订时严格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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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障碍者)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因其无法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例如,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签署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
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
协议条款若与法律强制性规定冲突(如禁止转让的财产约定转让),或违背社会公德(如涉及赌博、色情等),均属无效。例如,补充协议要求违反环保法规的条款将被直接否定。 -
签订过程存在欺诈或胁迫
一方通过隐瞒真相、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的协议无效。例如,开发商隐瞒房屋瑕疵诱骗购房者签署的补充条款可被撤销。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双方合谋通过补充协议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权益的,协议无效。典型场景如虚构债务转移资产以逃避第三方债权。 -
格式条款排除对方核心权利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或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如购房者放弃逾期交房解约权),该条款无效。法院通常直接否定此类不公平约定。
签订补充协议时,务必确保双方自愿、内容合法且权责对等,避免因上述情形导致协议失效。若涉及复杂条款,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