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点: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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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等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的对应关系,防范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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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试点发行,2024年修订完善,覆盖全国范围,包括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及市县级政府转贷使用。
二、定义与发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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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举借的专项债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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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主体 :省级政府为发行主体,市县级政府确需时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
三、土地储备制度
- 由土地储备机构实施,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前期开发、土地储备,以调控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四、风险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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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规模需与土地储备项目收益匹配,严格审核项目可行性及收益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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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偿还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实施范围与扩展
2017年试点后逐步扩大,覆盖全国范围,未来可能进一步拓展至其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