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棚户区不能强拆,法律明确禁止违法强拆行为,且棚户区改造需遵循“先补偿后搬迁”“拆一还一”等原则,确保居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遭遇强拆,被征收人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行政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房屋重置成本、安置补偿权益等。
-
法律禁止强拆
棚户区改造必须以合法程序为前提,未经协商或补偿程序直接强拆属违法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条例》及《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违法强拆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用等直接损失。 -
补偿标准与方式
补偿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形式:- 货币补偿:按房屋评估价计算,需参照就近商品房市场价格,确保“居住条件不降低”。
- 产权调换:提供安置房并结算差价,优先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权益。集体土地上房屋若纳入城市规划区,可参照国有土地补偿标准。
-
**途径
若补偿不合理或程序违法,被征收人可:- 与征收方协商重新拟定补偿方案;
- 向住建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
棚户区改造需平衡发展与民生保障,居民应提前了解政策,留存证据,遇强拆及时寻求法律救济,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