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是可以返聘的 。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以下是关于退休人员返聘的详细解答: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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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因此,退休人员不再具备“劳动者”身份,无法与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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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关系属于民事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双方权利义务通过协议约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规定。
- 合同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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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再任职应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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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协议应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 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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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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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返聘的退休人员属于兼职的形式,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企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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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返聘人员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企业不受劳动法律法规中诸如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适用于劳动关系的强制性规定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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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为返聘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来降低工伤风险。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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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员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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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关系并不适用于劳动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关于经济赔偿金、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是可以返聘的,但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退休返聘人员的收入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也需要为返聘人员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