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是赤峰市2025年医保统筹起付标准的相关信息:
职工医保
门诊: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累计达到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000元。
住院: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蒙中医疗机构150元),起付标准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蒙中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4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蒙中医疗机构600元),起付标准800元。
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居民医保
门诊:
一般门诊观察:乡镇卫生院和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居民一般门诊观察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门诊特殊疾病:起付标准为政策范围内400元,第二次就医起付标准为政策范围内200元,第三次及以上不设起付标准。
住院: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蒙中医疗机构150元),起付标准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蒙中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4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蒙中医疗机构600元),起付标准800元。
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