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内蒙古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
普通门诊报销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限额6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限额2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限额2400元。
支付限额: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支付限额不同,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限额6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限额均为2400元。
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慢特病病种:门诊特病6种,门诊慢性病8种,起付线均为400元,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分别按病种设定。
特殊用药:门诊特殊用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分别设定。2025年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覆盖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等需长期治疗的疾病。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两病”报销:不设起付线,认定为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认定为糖尿病或同时认定为糖尿病、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
其他相关政策
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省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
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等类型,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备案类型,备案有效期内无需重复备案。
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已纳入跨省联网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按规定完成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和异地就医备案后,跨省异地就医可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