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文规定禁止
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中, 并未明文规定禁止对特定工程实行二次乃至更多次数的审计工作 。二次对工程进行审查结算的行为完全具备合法性。实际上,并无明文规定表明工程项目禁止进行第二次审核。尤其针对那些由政府出资或国企参与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其审查机构有资格进行数次审计工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二次审计是合法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工程都适合进行二次审计。具体是否进行二次审计,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约定以及审计机关的要求来确定。如果工程项目中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法院会指定审计,那么进行二次审计是合法的。
此外,虽然有些情况下可以进行二次审计,但并不是所有的审计结果都会被采纳。在二审中,对工程结算的审查,一般来说,仅仅局限于纠错。没有法律对二审中的工程结算做具体的规定。其实工程结算属于事实认定问题,一般应当在一审中完成事实的认定。相关当事人未在一审中完成举证义务,则在二审中除非有新证据,否则涉案结算证据不予采纳。
因此,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合同约定以及审计机关的要求来确定是否进行二次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