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会计准则(主要指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准则和第15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带来了多项科目调整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具体变化如下:
一、收入确认准则(新收入准则)新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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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 (1473):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的合同对价,但相关义务尚未履行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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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2205):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的合同对价,但相关义务尚未履行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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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成本 (1475):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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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取得成本 (1477):核算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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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退货成本 (1485):核算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可能发生的退货成本。
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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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替代短期投资,新增“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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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内容调整,方法更注重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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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 科目更名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111),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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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科目调整,核算方法基于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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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净残值 :采用现值而非终值计算,弃置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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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测试 :明确减值前提为存在减值迹象,计算方法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现值两者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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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披露 :要求将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拆分为三个独立科目披露。
四、其他科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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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 替代现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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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 替代物资采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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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总结
新准则通过新增合同相关科目、调整金融工具分类、优化资产减值测试等手段,强化了以合同为基础的收入确认原则,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比性。企业需根据新准则要求调整会计处理流程,并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反映交易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