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考试分数申请复议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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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请材料
- 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证明需包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等内容。
- 身份证复印件。
- 回函信封,信封上务必贴足邮资,上海地区为3.8元;上海以外地区为4.2元,并写清楚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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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315号联峰汇7F座,邮政编码为200030,电话为021-5258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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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反馈:
-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以挂号邮寄方式反馈至申请者。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以邮戳时间为准)为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限。而且成绩核查申请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仅可核查当次笔试考试分数是否存在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核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