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长期休病假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待遇、工作能力鉴定以及管理和纪律要求等方面。以下是最新规定的详细解读。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工资发放标准
-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公务员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放基本工资的80%。
工资计发基数
基本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93工改保留补贴、老粮贴、规范津贴补贴等。
病假期间的生活福利待遇
生活福利待遇
- 公务员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但部分岗位津贴和年终考核奖金等可能根据病假时间长短及单位规定有所调整。
- 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工作性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病假期间的工作能力鉴定
工作能力鉴定
- 病假超过两个月且需要长期休假的,需进行工作能力鉴定。经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从第3个月或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的,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理。
- 经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
病假期间的管理和纪律要求
请假流程和审批
- 公务员需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向所在单位申请病假,并填写《公务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病假期间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尽职尽责。对于伪造病历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影响
长期请病假会影响休假、待遇和评优评先。例如,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不得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请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工资发放比例会有所调整。
公务员长期休病假的相关规定涵盖了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待遇、工作能力鉴定以及管理和纪律要求等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公共部门的正常运转。公务员在申请长期病假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