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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
- 在科技领域,项目主管部门通常指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相关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请、过程管理、结项验收等工作,并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例如,新乡市科技局明确项目主管部门需协助审核材料、跟踪服务并提出管理建议。
- 部分情况下,项目主管部门也可能指市直部门、镇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例如中山市的科技计划项目由市直部门或镇街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合同签订、经费监督及验收协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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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
-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是项目的牵头责任单位,如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地单位等,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和协调。
- 而投资主管部门(如县发展改革部门)则侧重于项目立项、资金安排等宏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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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技项目:
- 在省级层面,项目主管部门需审核申报材料、监督实施过程、协调经费划拨,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验收及信用评价等工作。例如,江苏省规定项目主管部门需组织申报、审核资格、监督经费使用等。
项目主管部门的具体定义需结合项目性质和管理层级确定,其核心职责包括项目审核、过程监督、经费管理及协调推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