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现行商转公政策主要依据《临沂市商业个人住房**转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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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商贷再申请
- 需一次性结清原商贷,以所购房屋办理现房抵押后发放公积金**。
- 无需原商贷银行同意,受托银行可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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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转结清商贷
- 提前部分偿还原商贷至余额与公积金**金额持平,抵押完成后发放**,原商贷当日结清。
- 需原商贷银行同意,且主借人保持一致;原商贷银行与公积金**银行须为同一受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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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转组合**
- 无需提前还款,原抵押变更为第一顺位按债权比例抵押,公积金**发放当日部分偿还商贷。
- 需原商贷银行同意,主借人一致;原商贷银行与公积金**银行须为同一受托支行。
二、申请条件
- 原商贷为纯商业住房**且未结清,房产位于临沂市。
- 符合临沂市公积金**条件(如连续缴存期限、信用记录等)。
- 组合**中的商贷不可转(同一套房不得重复使用公积金**)。
三、**额度
- 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 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且按万元整倍数取整。
- 结清再申请方式额度不超过最后一次结清金额。
四、注意事项
- 银行限制:直转模式要求原商贷银行与公积金**银行一致(结清模式无此限制)。
- 抵押要求:房产需办理抵押变更或现房抵押,确保抵押权顺位合法。
- 时效性:商转公政策自2025年3月底发布,现行有效。
以上政策旨在通过多样化业务模式降低职工还款压力,具体操作需结合个人**情况选择适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