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转公是否需要结清商贷
重庆商转公是否需要结清商贷,取决于具体的办理方式。此前常规的公积金商转公置换**业务办理模式,需要缴存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不过,自2025年12月30日起,重庆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直转业务,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的方式实现商转公**直转,缴存人无需再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从而缓解缴存人的筹资压力。
商转公**直转业务条件
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的,除应符合现行置换**政策规定的办理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 原商业**所购住房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 原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须为同一银行;
- 缴存人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商业**剩余本息超出商转公**差额部分。
目前已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银行推行办理,其余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
现行置换**政策规定的一手房申请条件
如果选择传统的置换**方式,申请公积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公积金缴存要求: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且获得**资格的。
- 民事行为与还款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 征信情况: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的情况,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审批。
- 购房与**情况: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处于正常还款中。
- 身份要求:是原商业**主借款人,也是原商业**所购住房产权人。
- 住房与**记录: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记录或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记录的缴存人家庭,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 产权证书: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合同与手续: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 银行要求:原商业性**和公积金**须为同一家银行。
- 公积金**余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 抵押担保: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