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截至2025年4月)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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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
- 货币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
- 产权调换:可选择就地、就近或异地安置,具体标准如下:
- 就地安置:原征收区域范围内安置。
- 就近安置:安置小区与原征收区域边缘最近直线距离≤2.5公里。
- 异地安置:超出就地、就近范围的区域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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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项目
- 房屋价值补偿:非住宅房屋按市场评估价确定;住宅房屋以有效建筑面积(含合法有证面积及符合条件的无证面积)为基础计算。
-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次计算。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支付1次,期房安置支付2次。
- 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按附件标准执行,具体细则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经营性质、纳税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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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差价规则
- 原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结算差价。
- 因房型设计超出的面积,按安置房评估价50%支付差价;主动扩大面积部分按市场销售价结算。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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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
- 仍执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蚌政〔2020〕42号),涵盖市辖区及三县。
- 补偿内容包括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具体数值根据物价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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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动态
- 2025年3月31日启动补偿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覆盖全市范围,目前处于公示和意见征集阶段。
三、其他说明
- 责任部门:国有土地征收由市住建部门统筹,市辖区政府具体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主导。
- 争议解决: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或鉴定。
建议关注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官网或咨询0552-2157737(国有土地)、0552-2155920(集体土地)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