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庐江县相关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政策文件,现行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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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依据
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建设用地补偿方式
- 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不同项目评估单价存在差异:
- 徽商职业学院合庐校区项目:49,320元/亩;
- 白湖镇道路建设项目:73.98元/平方米(折合约49,320元/亩);
- 公共运输场站项目:51,460元/亩。
- 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不同项目评估单价存在差异: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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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依据
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庐江县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5号)。 -
补偿范围
- 房屋价值补偿;
-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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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规则
- 以土地现状调查登记的类别、数量为准;
- 征地公告后抢建、抢种的不予补偿。
三、补偿方式
- 货币补偿
目前庐江县土地征收以货币补偿为主,补偿款直接支付至被征收人账户。
四、安置对象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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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对象
- 被征地农民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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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安置
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优先通过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
五、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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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不同项目因用地性质(如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可能调整具体补偿单价。 -
争议处理
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申请听证或行政复议。
以上标准有效期以地方政府最新公告为准,具体实施需结合征地项目公告中的四至范围及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