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庐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土地性质和房屋结构实行差异化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一、房屋补偿标准
-
不同结构房屋补偿
- 楼房:3300元/平方米
- 捣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方米
- 砖瓦房:2400元/平方米
- 平房:1900元/平方米
(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庐江县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5号)执行)
-
宅基地补偿
- 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确定补偿单价,不同项目评估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 庐江县高新区工业项目评估单价为51460元/亩(约77.19元/平方米)
- 白湖镇道路项目评估单价为73.98元/平方米
- 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确定补偿单价,不同项目评估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二、土地及其他补偿标准
-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具体标准根据土地用途分类:
- 农用地(含耕地):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核算
- 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单价
-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具体标准根据土地用途分类: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 青苗、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合政秘〔2021〕5号文件执行,补偿费用归所有权人所有。
三、其他补偿费用
- 搬迁与临时安置费
-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由庐江县政府支付给被征收人。
- 抢建抢种不予补偿
- 征地公告发布后抢建、抢栽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补偿。
四、补偿方式
- 统一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款项根据协议或政府决定支付至被征收人账户。
注:上述标准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