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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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补偿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不同区域标准差异较大。例如天长市广陵街道、杨村镇的农用地补偿标准为50690元/亩,怀宁县高河镇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50690元/亩。
- 特殊地类补偿:鱼塘、藕塘等土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果园、茶园按7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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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补偿
- 房屋价值补偿:按评估单价×建筑面积计算,例如合肥市蜀山区100㎡住宅补偿约200万元。
- 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费约15元/㎡,临时安置费约20元/㎡·月(按24个月计算)。
二、房屋及附属物补偿
- 集体土地房屋:按结构分类补偿,如砖混结构1200元/㎡,砖木结构800元/㎡。
- 国有土地房屋: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经营性用房额外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如商铺月净利润的50%)。
三、安置方式
- 货币安置:按人口或房屋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偿,例如无为市每户补偿约30万元。
- 社保安置:被征地农民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为天长市每亩平均区片综合地价。
- 产权调换:提供安置房,如无为市可按重置成新价调换。
四、其他补偿
- 青苗及附着物:如猪圈补偿2000元/个,果树按前3年产值2倍补偿。
- 社会保障:耕地被征收的农民可纳入养老保险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土地补偿费的50%。
五、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文件。
- 各地具体标准可能调整,建议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查看政府官网公告。
提示:以上为2025年最新政策概要,实际补偿需以当地政府公示文件为准。如对补偿有异议,可申请行政裁决或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