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结果公示后,需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期内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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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关注公示信息
仔细核对公示内容中的个人信息、评审单位等细节,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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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异议
若对公示结果有疑问,需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说明具体问题并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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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材料
妥善保管评审材料原件及电子版,以备后续可能的复核或复查。
二、公示期后的正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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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备案
公示通过后,需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职称评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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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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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书获取 :通过省级人事部门官网(如“广西人社”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下载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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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云南、天津、江苏)需登录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平台或职称评审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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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区通过申报系统实名认证后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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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证书领取 :部分地区(如云南、天津)需到人事部门现场领取,部分地区支持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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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职手续
职称评审通过后,单位需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办理入职或岗位聘任手续,正式成为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三、后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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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监督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违规行为,可向人事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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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作为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凭证。
特别说明 :公示期结束后,即使未领取证书,也不影响最终任职资格,但需完成上述流程。若在公示期或之后发现评审违规,需等待调查结果,可能面临资格取消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