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范围及规定如下:
一、缴存比例范围
-
最低比例
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
最高比例
通常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但部分城市(如北京)允许更高比例(如16%)。
二、缴存比例的决策机制
-
自主调整
单位和个人可在5%-12%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且单位需与个人保持一致。
-
政策限制
-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最高缴存比例通常为12%;
-
其他企业一般不得超过12%,但经批准可突破。
-
三、缴存基数
-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具体计算方式可能涉及剔除极端值(如过高或过低的工资)。
四、缴存与权益
-
缴存流程
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应缴部分,并与单位缴存部分一并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账户归属
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可用于购房、租房、偿还房贷等用途,且可提取使用。
五、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政府批准后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政策规定及实际操作情况,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