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教育惩戒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实施程序,**旨在平衡教育管理权与学生权益,通过规范化手段纠正学生行为偏差,同时防范体罚等越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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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义与目的
教育惩戒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矫治的行为,强调“育人”属性而非惩罚。其根本目标是培养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及时纠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实施原则与尺度
惩戒需符合教育规律,措施须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明确七类可实施惩戒的情形,如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课堂秩序等,同时要求学校制定具体校规校纪并备案。 -
程序规范与监督机制
实施前需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方可惩戒;学校需通过听证、家长委员会讨论等程序完善规则,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公正。 -
家校协同与争议化解
鼓励家长参与班规制定,建立沟通机制以减少误解。规则通过界定惩戒边界,缓解教师“不敢管”与家长“过度干预”的矛盾,维护教学秩序良性运转。
这一新规将教育惩戒纳入法治框架,既赋予教师合理管理权,又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为构建和谐教育环境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