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条件更严格,假释范围扩大
2025年减刑假释政策在保持刑法稳定性的进一步细化和严格了适用条件,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下是主要内容的综合解读:
一、减刑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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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期间若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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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立功情形
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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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起始时间
无期徒刑罪犯执行满2年后可申请减刑,拘役、有期徒刑罪犯需满足具体服刑年限(如有期徒刑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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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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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悔改表现:减为20-2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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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15-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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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释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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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满1/2以上、无期徒刑满13年的罪犯,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无再犯罪危险,可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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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立功情形
包括上述减刑情形及在抗灾、救人、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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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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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意杀人、**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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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但未执行死刑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5年内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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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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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控制减刑假释
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新增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幅度从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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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罪犯
因故意杀人、**等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终身监禁期间不得减刑或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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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罪犯
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可在缓刑考验期内因重大立功表现缩减考验期。
四、申诉与监督
罪犯的申诉权利受法律保护,司法机关需依法审查其是否认罪悔罪,避免因片面认定影响减刑假释决定。
总结
2025年减刑假释政策通过细化条件、扩大假释范围、严格限制特殊犯罪群体适用,旨在激励罪犯改造,同时确保刑罚的威慑功能。建议服刑人员积极表现,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