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1. 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工资支付的核心原则是“按约定支付”。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明确约定工资支付的具体日期,并严格按照此日期执行。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
2. 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处理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这一规定避免了因节假日导致的支付延迟,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获得劳动报酬。
3. 支付频率的要求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这是最低频率要求。对于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周、日或小时支付工资。
4. 实施的重要性
该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因工资支付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明确支付频率和时间要求,有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总结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了工资支付的基本要求,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该规定,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