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开药限制主要涉及处方规范、权限范围及特殊药品管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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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数量限制
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种,且需统一使用规范通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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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权限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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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 :在注册的执业地点自动获得处方权,可开具普通西药、中成药及部分特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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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 :仅在乡镇、村医疗机构独立执业时,可依规获得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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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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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需经专门考核,取得资格后方可开具,且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此类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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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保存:医疗机构需妥善保存处方,每张处方需注明患者姓名、年龄、诊断及用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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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违反规定开具处方(如未授权人员操作、超量用药等)可能面临警告、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总结 :执业医师开药需严格遵循《处方管理办法》,确保处方规范、药品数量合理,并对特殊药品实施专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