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或劳务中介
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合同性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劳务派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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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对象
若直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被派遣至其他单位工作,则属于 劳务派遣关系 。此时,人力资源公司作为 劳务派遣单位 ,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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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的直接相对方,需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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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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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需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岗位等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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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社保等权益,但劳动关系由派遣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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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中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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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对象
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发生实际用工行为(如待岗、临时性任务等),则属于 劳务中介关系 。此时,人力资源公司作为 中介方 ,协助求职者与用工单位对接,但不直接参与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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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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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通常包含服务范围、费用结算等条款,而非传统劳动合同的用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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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工单位终止合作,人力资源公司可能协助处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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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情况
- 名义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分离 :若与集团下属的人力资源公司签约,但实际由集团直接管理(如薪资、社保等均按集团统一标准执行),可能属于 特殊用工形式 ,需结合具体协议判断是否为劳务派遣。
总结建议
建议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明确用工单位、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等核心内容。若对合同性质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合同陷阱影响权益。